记者2日得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施行国五机动车排放规范的通告》已经发布,明白了上海将于今年4月30日起,提早施行机动车国五排放规范。
据理解,上海提早施行国五规范的车辆主要是总质量小于3.5吨的轻型汽油车和公交、
环卫洒水车、邮政用处的重型柴油车。相较于国四规范,国五规范轻型车NOx能够降低25%,重型车NOx能够降低43%。
上海市环保局有关担任人表示,施行新排放规范后,上海年度新增车辆能够减少的NOx排放量在1000吨左右,长期来看,累计的减排总量将比拟可观。
为配套施行机动车国五规范,上海市已在2013年11月起全面供给国五的汽柴油,为确保施行国五机动车排放规范奠定了根底。
自4月30日起,除以下三种状况外,上海将中止办理国四规范车辆注册登记:在4月30日前用户曾经买入的国四车辆;曾经向上海市环保部门备案并在4月30日前签署销售合同或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库存国四车辆;4月30日前经由外省市向上海转籍的国四车辆。以上用户办理注册注销的时间则以上海市公安车管部门受理时间为准。